任务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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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23
  • 来源:市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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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和土壤污染防治。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第一、二季度:因省生态环境厅正在制定相关工作程序,严格按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报送意见。      
第三季度:待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发布工作程序,启动修订我市管理文件工作。      
第四季度:结果省发布的要求和广州工作实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定我市管理文件。进一步优化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地块环境管理工作流程,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和治理修复管理工作。
     
进展落实情况:

第一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省厅正在制定相关工作程序,市生态环境局已按要求报送意见,需待省厅正式发布工作程序,启动修订《关于印发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工作。
     

第二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省生态环境厅正在制定相关工作程序,市生态环境局已按要求报送意见,需待省厅正式发布工作程序,启动修订《关于印发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工作。      
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建设地块的完整修复备案中风险评估报告的评审和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评审均明确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2019年1月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后,由于市生态环境局已不具备风评报告评审资格,相关重点开发地块无法进行后续土壤修复备案工作。      
建议省厅尽快启动风险评估报告的评审和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或明确过渡期的评审实施方式。以便修订完善《关于印发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第三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省生态环境厅正制定相关工作程序,市生态环境局已按要求积极配合(报送意见、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准备相应资料等)。需待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发布工作程序,适时启动修订《关于印发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工作。


第四季度:

已完成。

鉴于国家配套规定尚未出台,省厅未发布评审工作程序,我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印发实施《关于印发广州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制定《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等工作分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备案指南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调整优化我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程序,强化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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