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工作: | 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建设。 |
牵头单位: |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 第一季度:建筑垃圾排放申报核准率达95%(即领取建筑垃圾排放许可手续的建筑垃圾总量,占已领取住建部门施工许可手续,且实际存在排放总量的百分比)。 第二季度:建筑垃圾收运率达95%(即使用合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收运建筑垃圾总量,占领取建筑垃圾排放许可手续建筑垃圾总量的百分比)。 第三季度: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达100%(即全市居民装饰装修垃圾临时收集分拣点、消纳场(堆体)、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安全率)。 第四季度: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资源化利用率达35%(即就地回用、工地间调剂、绿化种植、堆山造景、场地平整进行综合利用和分拣、破碎及符合绿色建材生产工艺的方式生产骨料建材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数量占领取建筑垃圾排放许可手续建筑垃圾总量的百分比)。 |
进展落实情况: | 第一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2.开展存量治理。做好消纳场所日常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完成消纳场防灾减灾规划编制。 第二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按计划推进中。 1.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达100%。 2.开展2019年度建筑垃圾消纳场灾害隐患风险点排查专项工作,共排查32个消纳场所,安全隐患已限期整改完毕。 3.持续做好建筑垃圾基础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经排查,现有在用的27个消纳场所、25个循环利用厂(项目)、7个居民装修垃圾分拣中心未发现隐患问题。 4.制定《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秩序及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二个月的专项整治,做好“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工作。 5.组织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经营单位会议,进一步强调安全生产工作。 6.进一步强化建筑垃圾基础处理设施视频监控、电子联单和第三方监理等安全监管手段。 第四季度: 已完成。 2018年以来,我市建筑垃圾排放申报核准率为97.10%,收运率为99.93%,安全处置率为100%,综合利用及资源化利用率为56.17%,均达到目标值。住建部对我市考核验收并予以充分肯定。 全市共新增建筑垃圾核准排放量9546.26万立方米,消纳量3424.12万立方米;建成各类消纳场所54个,总容量6390.46万立方米;建成水运装卸点选址11个;循环利用项目26个,年均处理能力1967万吨;装修垃圾分拣中心7个,年均处理能力237万吨;有陆运企业111家,车辆5019台;水运企业12家,船舶119艘;开展联合执法710次,检查运输车辆30951台次,查处违法处置行为6585宗,处罚1958万元;完成59个存量消纳场所排查评估、治理。编制《广州市建筑废弃物中转码头选址规划》和《广州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