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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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09
  • 来源:市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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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推进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服务中心和社区基金试点,深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社工+”战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建设。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全年: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协同治理作用,提升社区议事协商能力。
一、共建共治共享中心。第一季度:确定场地和社区基金试点单位,落实经费。第二季度:1.梳理试点社区资源,建立资源分布图,完成项目设置和资源链接机制。2.建立社区基金管理架构和工作制度。第三季度:1.中心基本建成投入运行。2.社区基金会开始运作。第四季度:建立多元社区资金保障机制,扩宽社区基金融合渠道。
二、社会组织工作。第一季度:制定深化“红苗工程”打造“双强共同体”有关方案。第二季度:结合建党98周年,表扬一批优秀党组织、党员等。第三季度:开展 “手拉手”专项工作,推进党建示范点建设。第四季度:开展“两个覆盖”回头看工作。
进展落实情况:

第一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1.共建共治共享中心:定天河区天河东社区等8个“三共”中心和社区基金试点单位;制定社区“三共”中心工作指引,建立社区基金制度体系,各试点单位正按指引、体系推进项目建设 

2.社会组织工作:入实施社会组织党建“红苗工程”,拟定《中共广州市社会组织委员会关于深化社会组织党建“红苗工程” 全力打造社会组织“双强共同体”工作方案》(暂定名)。
3.“社工+”战略:出台《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评估办法》已征求意见;拟设立24个慈善捐赠试点;确定农村社工站试点名单,已与市财政局协调服务经费;协调太源社工站经费,指导白云区开展太源社工站服务招标工作。

第二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1.在天河、荔湾、南沙、白云等区选取7个社区,开展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中心试点工作,已有4个中心投入运行。
2.在南沙、白云、越秀、海珠、天河、番禺区的街镇成立社区基金会,筹集社会资金850多万元,助力解决社区问题1160件。
3.举办广州市社会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系列活动,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
4.出台《广州市“社工+慈善”实施工作方案》《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协议》;设立24个慈善捐赠试点;确定5家广东社会工作创新项目试点单位;落实大源社工站项目经费;召开市“社工+”战略专题会、市社工和志愿服务管理座谈会;实施第二批“牵手计划”。启动“广东省社会工作改革试点单位”项目招投标工作。

第三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1.社区基金试点初见成效。加强制度设计,制订出台《广州市慈善会社区慈善基金合作服务指引(试行)》《广州市慈善会社区慈善捐赠点合作服务指引》等政策文件,在南沙区榄核镇、白云区三元里和金沙街、越秀区光塔街、海珠区赤岗街、天河区五山街和番禺区相关街镇成立社区基金12个,成立社区基金管理委员会,共筹集社会资金1400多万元,支持社区发展、社区治理项目50项。

2.在人民街大德中社区等8个社区(街道)开展“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中心试点建设,累计为7.1万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3.推广白云区大源村“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试点建设经验,在荔湾区逢源街耀华社区建成“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

4.出台《广州市“社工+慈善”实施工作方案》《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协议范本》等文件;设立11个社区慈善捐赠资金,26个慈善捐赠试点;启动花都梯面等5个“广东社会工作改革试点”社工站;召开市“社工+”战略专题会、市社工和志愿服务管理座谈会;实施第二批“牵手计划”;指导白云区增设大源社工站;召开广州市“社工+”战略专题会、广州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管理座谈会。

5.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强、服务强”创新发展共同体,2019年5月,“红苗工程”经验做法《以引领嵌入方式破解社会组织党建难题》获得全国党建研究会2018年度调研课题自选课题二等奖。

6.举办了广州市社会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系列活动,选树一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典型,完成党建示范点建设。

7.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和脱贫攻坚工作,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党建“手拉手”专项行动。

8.大力推进城乡社区议事厅建设,目前已覆盖全市村居,搭建了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平台。

第四季度:

已完成。

1.在人民街大德中社区等10个社区(街道)开展“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中心试点建设,累计为14万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2.不断深化社会组织党建“红苗工程”,形成较为完善的党建工作指导服务、规范指引和教育培训体系,强力推进“双强共同体”工程,以“两个覆盖”全面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3.成立社区基金会16个,筹集社会资金2700多万元,支持社区发展、社区治理项目60项。

4.已制定“社工+慈善”实施工作方案、社工站项目评估办法、项目库管理办法、社工薪酬待遇保障办法等文件;设立26个慈善捐赠试点;启动花都梯面等5个“广东社会工作改革试点”社工站;201个社工站基本实现全市镇(街)全覆盖;开展了社工站及承接机构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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