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工作: | 创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 |
牵头单位: | 市司法局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 第一季度:1.建立“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2.协助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在《民事诉讼法》确立“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建议,与市公安局协调推出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的具体措施。3.市律协部分机构、市律师行业党委党校进驻广州律师大厦。4.组织开展与港澳律师同行学习交流活动,举办市律师协会第六期律所主任、管理合伙人领导力(香港)高级研修班,市律协与香港律师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第二季度:1.印发《关于建立广州市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推动公证档案电子化、数字化管理。2.吸引更多律师事务所进驻广州律师大厦。3.推进新年度法律顾问遴选和签约工作,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线上线下全覆盖,法律顾问100%兼任所在村(社区)调委会副主任。4.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工作的方案》。 第三季度:1.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智慧司法建设,举办司法鉴定机构开放日活动等。2.扎实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工作。3.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进一步推进“一园区一法律顾问”“一专业市场一法律顾问”工作。4.围绕“一区一品牌、一所一特色”打造司法所建设的“品牌”“亮点”。 第四季度:1.推动省级民主法治村和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开展“12.4”宪法学习宣传周活动。2.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促进广州律师事业发展的决定》,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3.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律师所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达10家,协助做好全国百家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认证工作,成立广州涉外律师学院。4.以会议、培训、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推进全市司法所建设的经验交流工作。 |
进展落实情况: | 第一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第二季度: 部分工作进展滞后。 第三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1.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制定出台《创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深度推进公证改革发展。 3.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在全市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扫黑除恶、服务民营企业等重大战略实施开展集中普法宣传。 4.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广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2018年度全省综治考核中得分全省第一,省厅在全国法治乡村建设会上经验发言中特别推介广州经验。第三季度法律顾问为基层群众提供各类服务14473件次。 5.8月31日和9月1日顺利举行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10月13日顺利举行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 6.7名广州律师入选今年全国法律援助“1+1”项目和“援藏律师团”。 7.推进全市“一区一特色、一所一品牌”创建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的方案》;指导各区局开展“一区一特色、一所一品牌”创建工作。 第四季度: 已完成。 1.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创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的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办事指南等工作;督办各区落实50个示范公共法律服务站、300个示范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工作。 2.深度推进公证改革发展。指导设立一家新的合作制公证机构—-广州市中南公证处;组织召开全市公证信息化建设调研会。 3.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继续推进“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开展集中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联合省普法办等单位举办省首届法治文化节开幕式、闭幕式及“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确认广州市2018年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共687个,其中村233个,社区454个。至此,广州市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率逾98%。 4.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保障“世界律师大会”成功举办;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广州法律服务交易会”。推进与港澳规则对接工作,目前有8家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14家分支机构;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共建全国首家涉外律师学院,首次组织我市20名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举办赴境外(英国)培训。 5.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圆满完成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工作;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法律顾问律师为基层群众提供各类服务12436件次。 6.推进全市“一区一特色、一所一品牌”创建工作。印发《广州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召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合作签约仪式暨工会法律服务工作推进会,双方签订了《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