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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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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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做好疏附和梅州、清远对口帮扶、对口支援。
     
牵头单位:市协作办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第一季度:编制下发2019年度对口梅州、清远精准扶贫工作要点。
第二季度:拨付梅州、清远477个相对贫困村每村50万元的引导资金;完成对口帮扶梅州、清远和对口支援新疆疏附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
第三季度:完成2019年度对口帮扶、对口支援财政资金的划拨。
第四季度:迎接省扶贫办对我市精准扶贫梅州、清远477个贫困村的年度考核;协调市领导赴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地区考察。
     
进展落实情况:

第一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梅州、清远:

1.迎接省扶贫办组织的2018年度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向省委省政府上报《广州市关于2018年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

2.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调整市直单位承担的帮扶任务并组织交接。

3.向梅州清远477个贫困村每村划拨50万元引导资金。

4.分别起草《广州-梅州、广州-清远对口帮扶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并征求各单位意见。

疏附:起草《广州市对口支援新疆疏附县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并发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
     

第二季度:

部分工作进展滞后。
1.按照2019年中央、省、市财政部门对财政扶贫资金划拨使用的新要求,需先协商梅州市、清远市财政部门明确广州市脱贫攻坚引导资金的划拨方式和使用要求后才能划拨。目前市协作办已征求了两市财政部门意见,并与市财政局于6月25日联合发文明确了划拨使用管理事宜,我市对梅州市、清远市的脱贫攻坚引导资金将于7月底前划拨到位。
2.已于6月底前编制完成《广州-梅州、广州-清远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广州市对口支援疏附县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并报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
     

第三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7月18日,梅州、清远477个相对贫困村每村50万元的引导资金已划拨。

截至9月底,已完成2019年度对口帮扶、对口支援财政资金21.44亿元的划拨。其中:向梅州市、清远市划拨财政资金共5.385亿元,向新疆疏附县划拨财政资金5.39亿元,向贵州毕节市、黔南州划拨财政资金8.262亿元,向西藏波密县划拨财政资金1.43亿元,向四川甘孜州炉霍、色达、新龙三县划拨财政资金0.9亿元,向重庆巫山县划拨财政资金0.073亿元。


第四季度:

已完成。

1.指导全市各帮扶单位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方案》进一步巩固帮扶成果、做好迎考准备,市协作办正起草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自评报告。省扶贫办将于2020年1月正式启动考核。

2.温国辉市长于12月4日至5日赴梅州市考察,市委罗冀京副书记于11月至12月期间赴毕节市、黔南州、梅州市、清远市、疏附县考察,市人大陈建华主任于12月21日至22日赴梅州市考察,市委潘建国秘书长于12月27日至28日赴梅州市考察,市政府黎明副市长于12月24日赴黔南州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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