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工作: | 推进创建市级容貌示范社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示范街(镇)。 |
牵头单位: |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 第一季度:1.制定2019年两项创建工作方案,按程序审定后印发各区实施。2.统筹确定创建社区和街(镇)名单。3.召开会议部署安排2019年创建工作。 第二季度:1.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容貌示范社区工作推进会。2.分别举办全市创建容貌示范社区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示范街(镇)培训会。3.组织召开创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示范街(镇)工作讲评会。4.组织开展创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示范街(镇)大型宣传活动。5.综合运用座谈调研、个别访谈、实地检查、委托第三方检查评估等方式,巡查督导各区开展创建工作。 第三季度:1.组织开展创建容貌示范社区大型宣传活动。2.继续采用座谈调研、个别访谈、实地检查、委托第三方检查评估等方式进行巡查督导,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第四季度:1.继续巡查督导各区开展创建工作。2.督促指导各区完成评估申报。3.组织年终检查验收,评定创建结果 |
进展落实情况: | 第一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第二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第三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1.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确定宣传活动方案,开展“党员带动,居民主动,支部联动,共创容貌示范社区”主题宣传活动、联合南方日报集团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2.加强日常督导督办,采用分区座谈、实地查看、个别访谈等形式督促指导黄埔、番禺、从化等6个区开展创建工作。 3.委托第三方专业队伍对2项创建推进情况开展日常巡查,共深入现场检查督导117次,发现问题437宗,已书面通报各区整改。 4.结合整区整街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小区创建,配合做好检查。 第四季度 已完成。 1.委托第三方专业队伍对2项创建推进情况开展日常巡查,共深入现场检查督导91次,发现问题323宗,已书面通报各区整改。 2.采用分区座谈、实地查看、个别访谈等形式各区督促指导各区开展创建工作。 3.通过审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市11个区35个申报市级容貌示范社区开展年终检查验收。 4.采用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的方式,对各区创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示范街(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定出越秀区黄花岗街等11条(个)示范街(镇),并按A、B、C三档进行了分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