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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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09
  • 来源:市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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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推动价格领域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第一季度:制定全市价格工作要点。
第二、三、四季度:1.落实差别(阶梯)电价、环保电价政策。2.落实天然气购进价格与终端销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制定辖区内天然气销售价格与配气价格。3.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逐步放开管道天然气非居民销售价格。4.根据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合理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5.建立健全纯电动公交车、水上公交、巡游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价形成机制。6.适时出台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协商议价规则。7.进一步健全公办幼儿园、民办义务教育收费政策。8.研究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价机制。
进展落实情况:

第一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1.已拟定2019年价格工作要点;已草拟天然气气价调整方案,下一步将征求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已制定污水处理费调整工作方案,将按照方案和责任分工推进相关工作。
2.根据《广州市纯电动出租车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纯电动出租车运行定(调)价可行性研究工作。
3.已经启动全市公办幼儿园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工作。

第二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1.转发省通知,要求广州供电局按省核定的名单执行差别电价及环保电价。
2.印发实施《关于调整我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非居民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降低配气价格及非居民价格,建立高压气源价格与高压分销价格联动机制,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3.印发实施《关于调整我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非居民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将管道天然气非居民销售价格从最高限价转变为基准价的价格管理模式。
4.草拟污水处理费调价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召开价格听证会。
5.开展纯电动公交车成本调研,制定水上公交优化航线经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开展新能源出租车运价成本监审工作。 
6.起草《广州市住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协商议价规则(试行)》,已报市政府审定。
7.牵头研究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开展民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审批情况调研。
8.推进动态调整中医及民族医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目前+已完成调价项目梳理、成本监审等相关工作。

第三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1.按照省有关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的通知,要求广州供电局严格按省核定的名单执行差别电价及环保电价政策。

2.印发实施《关于调整我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非居民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降低配气价格及非居民价格,建立高压气源价格与高压分销价格联动机制,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规定,从公布政府指导价的最高限价模式转变为基准价。

3.起草制定《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征求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拟征求公众意见。

4.开展了纯电动公交车成本调研工作和新能源出租车运价成本监审工作。

5.已制定《广州市住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协商议价规则(试行)》,拟报市政府审批。

6.已按照政府价格决策有关要求,推进落实污水处理费调价、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动态调整中医及民族医医疗服务价格等工作。根据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的《2019年广州市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方案》有关审慎推进价格改革工作的要求,上述有关价格改革项目拟暂缓出台或执行时间。

第四季度:

已完成。

1.按照省有关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的通知,要求广州供电局严格按省核定的名单执行差别电价及环保电价政策。

2.印发实施《关于调整我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非居民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降低配气价格及非居民价格,建立高压气源价格与高压分销价格联动机制,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按照上级规定,从公布政府指导价的最高限价模式转变为基准价。

3.印发实施《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4.研究形成了广州市电动出租车运价方案。

5.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进一步完善《广州市住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协商议价规则(试行)》。

6.已按照政府价格决策有关要求,推进落实污水处理费调价、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动态调整中医及民族医医疗服务价格等工作。根据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的《2019年广州市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方案》有关审慎推进价格改革工作的要求,上述有关价格改革项目延缓出台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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