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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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09
  • 来源:市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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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再精简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第一季度: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对标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制订 2019 年广州市简政放权工作方案。
第二季度:1.组织开展 2018 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估。2.调整完善市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以现有权责清单为基础,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组织各单位增减相关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3.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研究精简和下放区实施市级职权事项,主动征求各区政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本年度下放市级职权事项清单。
第三季度:1.组织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对本年度拟下放市级职权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形成审核意见反馈各单位确认。2.将各单位确认的精简和下放区实施市级行政职权事项按程序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第四季度:1.协调做好市级行政职权承接工作,适时组织、指导开展政策改革调整,确保市级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2.组织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对市级职权下放工作成效开展自评,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
进展落实情况:

第一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一、制定了2019 年广州市简政放权工作方案。
二、做好简政放权前期准备相关工作。1.组织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开展 2018 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截至4月 10 日,31个市直单位已按要求公告“2018 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2.呈批《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拟梳理完善现有市直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市级权责清单。

第二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一、根据目标任务,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做好简政放权前期准备相关工作。 

(一)组织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开展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我市具有行政许可权力事项的32个市直单位已按要求将本单位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进行公告。 

(二)梳理完善市直单位现有行政权力事项。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法律法规立改废,组织市各有关单位梳理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
 三、在前期座谈调研的基础上,参照省的做法,草拟并呈批《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精减工作的通知》,拟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开展调整工作。

第三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1.发文通知市有关单位开展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精减工作(穗府办函〔2019〕106号),并举办一期业务培训班。截至9月底,44个单位均已按要求分类报送行政权力事项精减意见7000余项,现已开始征求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意见。

2.将抽调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人员成立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精减工作专班,集中对各单位报送的精减意见进行审查。

3.解决暂未认领行政权力事项认领工作。

4.根据省委编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司法厅《关于做好权责清单数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机编办函〔2019〕364号)要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已明确由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司法局负责。

第四季度:

已完成。

一、着眼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实际,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部门职能划转情况,组织50个市直单位完成机构改革后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认领工作,对各市直部门未认领的行政权力事项,通过文件督办,电话沟通、会议协调等形式积极推进工作落实,有力保障市级行政权力平稳过渡衔接。

二、牵头会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单位,大力开展2019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精简工作。通过开展精简工作业务培训、组织44个市直部门报送7580项精简意见、成立精简工作专班、精简意见初审、复核、征求各区和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等环节,目前已完成市级权力事项精简相关基础工作,形成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精简初步清单。

三、按照基层迫切需要、方便群众办事、权责利对等、协同配套的原则,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风险可控、下级管理更加方便且能有效承接的35项市级行政权力继续下放区实施,并适时组织、指导开展政策改革调整。12月25日,李红卫副秘书长在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精简工作协调会上部署各单位要提前做好省、市拟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准备工作,确保行政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四、根据2019年9月省委编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司法厅《关于做好权责清单数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机编办函〔2019〕364号)要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已明确由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司法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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