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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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09
  • 来源:市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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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大幅放宽市场准入,降低港澳台会计、教育、文化、医疗、养老等行业准入门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第一季度:草拟工作方案。
第二季度:1.市商务局深入实施外资准入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2.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修改对港澳企业申请办理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及演出经纪场所审批材料进行简化,并修改对外办事指南。3.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通知》,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精简审批手续。4.加强对试点经验和深化试点政策的宣传,扩大深化试点的覆盖面和增强推广效果。
第三季度:印发《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经营性民办养老机构护理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
第四季度:1.市卫生健康委优化服务,降低准入门槛,整合医疗机构审批事项,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间。2.拓展多渠道咨询服务。
进展落实情况:

第一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1.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目标要求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表》,并制定总体工作方案。
2.配合省有关部门探索出台自贸区港澳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支持在医疗、会计等领域提出更具突破性的开放措施。

第二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1.市商务局深入实施外资准入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截至2019年5月,全市外资备案项目(含新设及变更)已达2.44万个。
2.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简化港澳服务提供者申请材料,取消提供《服务提供者证明书》,并修改发布了办事指南。
3.市民政局推动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2号),明确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备案管理,精简审批手续。境外投资者设立的民办非盈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4.市商务局将加强对试点经验和深化试点政策的宣传,组织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召开培训会,结合赴企业调研宣讲我市服务贸易政策和试点经验,部署下步深化试点工作,扩大深化试点的覆盖面和增强推广效果。

第三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1.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经营性民办养老机构护理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民规字〔2019〕6号),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

2.市商务局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9版)》,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其中在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2019年第三季度,全市外资备案项目(含新设及变更)超过2000宗。

3.市卫生健康委优化和简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港澳台医师在穗短期行医审批效率;将港澳台医师内地医师认定事项调整为即办事项,当日办结。

4.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港澳企业申请办理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审批的材料进行了简化,已取得《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的港澳企业,不再提供《服务提供者证书》,取消了须由中方控股的证明材料,修改了对外办事指南。

第四季度:

已完成。

1.市卫生健康委优化服务,简化审批流程,整合医疗机构审批事项,压减审批时限,提高港澳台医师在穗短期行医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间,将港澳台医师内地医师认定事项调整为即办事项,当日办结。

2.市商务局已全面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对不涉及负面清单的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实行备案管理。截至2019年12中旬,全市外商投资备案项目(含变更)超过85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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