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工作: | 在每个区创建1个托育服务机构优质示范点。 |
牵头单位: | 市卫生健康委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 第三季度:1.指导各区遴选申报优质服务示范点,市级组织复核并公布。2.印发《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季度:对优质服务示范点开展绩效评价。 |
进展落实情况: | 已完成。 1.11月9日,印发《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的通知》,在每个区创建1个托育服务机构优质示范点。 2.指导各区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工作开展及奖补资金合理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