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工作: | 依托养老服务机构设立400张家庭养老试点床位,为有照料需求但不需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服务。 |
牵头单位: | 市民政局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 第三季度:在越秀、海珠、荔湾区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密切跟进试点情况。 第四季度:年底实现建成400张家庭养老床位的目标,并研究扩大范围。 |
进展落实情况: | 已完成。 1.建立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家庭养老床位管理模块,把家庭养老床位纳入全市统一管理。选定23家养老机构或具备日托、上门服务功能和24小时服务能力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 2.跟进、督促、指导试点区加快床位建设与验收,做好资金拨付使用、宣传推广等工作。目前累计建成家庭养老床位633张【试点的三个区进展情况:越秀(应建100,已建148);海珠(应建150,已建218);荔湾(应建150,已建267)】。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将服务范围扩大至全市各区,服务对象扩展至照顾需求2-6级老年人,起草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