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工作: | 放宽港澳来穗办医准入条件。 |
牵头单位: | 市卫生健康委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 第三、四季度:1.继续与省卫生健康委保持对接,争取国家、省出台相关政策,放宽港澳来穗办医准入条件。2.进一步精简办事指南,优化港澳医师来穗办医行医环境,吸引更多的港澳医师来穗办医行医。 |
进展落实情况: | 已完成。 1.港澳医师来穗办医不再要求提交环评、消防等材料,承诺时限由法定4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 2.港澳医师来穗行医,不再要求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材料,调整为即办件,承诺当日内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