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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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10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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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完善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第三季度: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第一届成员联席会议。
第四季度: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作用,加强与湾区城市间在绿色金融方面的协调合作。
进展落实情况: 已完成。
1.联合香港品质保证局、澳门银行公会联合编制《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实施规范》等大湾区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和林业碳汇业务标准,推进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对接。在“2019穗港澳金融合作推介会”上发起粤港澳大湾区环境信息披露倡议,推动广州银行、广州农商银行等5家金融机构发起粤港澳大湾区环境信息披露倡议,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立合规、透明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率先进入实践。
2.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于2020年1月、8月连续两届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的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自评价中排名全国第一。
3.9月4日,由广东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香港绿色金融协会、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澳门银行公会组成的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在广州召开成立大会,有利于全面推进绿色金融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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