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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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14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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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规范发展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
牵头单位: 市教育局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第一季度:统筹抓好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培训办学行为。
第二季度:成立广州市培训机构纳税纳统调研工作小组,摸查全市培训机构纳税纳统情况;深入推进中考改革,出台2021年名额分配和自主招生文件,对成立教育集团的示范高中给予一定政策倾斜。
第三季度:开展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情况调研,形成调研报告;落实成立教育集团的示范高中在指标到校和自主招生中向集团内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政策。
第四季度: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登记管理;牵头组织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一次全覆盖巡查;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基础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培育一批优质特色教育集团。
进展情况、存在问题
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已完成。
1.市、区两级以暗访、联合执法等形式,在工作日和节假日全周期开展包括疫情防控工作在内的密集常态化检查。市区两级教培维稳专班开展维稳调度处置174次,约谈提醒重点机构17次。联合多部门开展教培行业维稳纾困8项措施。市区两级联合执法检查64次,暗访251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56份。
2.印发《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明确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程序的通知》,明确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民办培训机构分类登记指南》办理分类登记。印发《广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我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提供指引。至2021年12月,6所局管民办学校完成分类登记。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营转非”比率达100%。形成《全市培训机构纳税纳统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综合调研情况的报告》。
3.2021年9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基础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
4.我市21个教育集团被省教育厅评为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培育对象。
5. 已落实成立教育集团的示范高中在指标到校和自主招生中向集团内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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