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工作: | “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试点。 |
牵头单位: | 市医保局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 穗岁康 第一季度:指导承办公司做好2021年度投保宣传及理赔服务等工作,确保落实待遇。 第二季度:指导承办公司做好理赔服务等工作,确保参保人及时享受待遇。 第三季度:及时总结试点情况,做好评估优化,确保项目可持续。 第四季度:做好2022年度投保宣传发动等工作。 长护险 第一季度:印发长护险新政配套经办文件,明确操作指引,理顺经办流程。 第二季度:根据《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及评估管理办法》,做好长护险评估及待遇给付。 第三季度:不断增强服务供给,将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纳入定点,进一步满足长期失能人员照护需求。 第四季度:开展长护定点机构年度综合考评,确保长护基金支付安全有效。 |
进展情况、存在问题 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
已完成。
穗岁康:一是做好2021年度“穗岁康”理赔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及时享受待遇。截止12月14日,2021年度“穗岁康”赔付2.5万人、15.5万人次,赔付金额4.3亿元,人均赔付1.7万人,减轻个人负担率35.7%,获赔最高的103.3万元,提升综合医疗保障水平。二是做好2022年度“穗岁康”评估优化升级,新增三类适用人群范围,增加团体投保模式,提升政策覆盖率和参保率,保障制度可持续。适度降低免赔额,提高待遇水平,新增特殊人群优惠待遇政策,提升社会责任感。2022年度“穗岁康”投保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指导承办商保公司做好2022年度“穗岁康”相关工作。 长期护理保险:加强长护险服务体系建设,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长护险定点机构增加至282家。完善长护险评估管理,推动建立独立的失能评估机构,建立面向公众的长护险服务平台,提供评估申请、查询、公示等业务的线上办理,方便参保人快捷申办长护险待遇。落实《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联合市卫健、民政等部门共同制定广州市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管理办法及评估规范,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结果通认的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制度。继续做好《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组织实施工作,经评估符合条件的有护理需求失能人员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从试点开始到截至2021年8月,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数6.01万人,基金累计支出13.44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