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 | 243.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
牵头单位: | 市司法局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 第一季度:启动《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起草工作,制定工作时间安排表,草拟初稿、注释稿、修订说明等材料。 第二季度:征求各单位及公众意见,筹备专家论证会、公众代表座谈会。 第三季度:提请市司法局专业委员会审核、市司法局党委审议。 第四季度:提请市政府审议,做好印发和备案工作。 |
进展情况、存在问题 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
已完成。 《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草案经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市司法局专业委员会审核、市司法局党委审议后,于2022年12月28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6届2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31日公布。《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公布后,同步做好规章备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