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 | 230.促进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 |
牵头单位: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 第一季度:组织各涉农区申报2022年度市级美丽乡村创建名单,下达2022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任务。 第二季度:组织各涉农区收集各美丽乡村创建村建设项目及建设计划,赴各涉农区开展美丽乡村创建调研指导工作。 第三季度:编制《广州市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和《广州市美丽乡村验收办法》,将有关要求落实到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和验收标准中。 第四季度: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村的实地调研,引导各涉农区在市级美丽乡村创建过程中,以“尊重自然美、展现个性美、保护原生美”为工作导向,建设岭南特色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并启动2022年度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的验收前期工作。 |
进展情况、存在问题 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
已完成。 1.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广州市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 2.有序推进2022年度美丽乡村创建工作,要求各区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强化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 3.印发实施《广州市“十四五”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和《广州市“十四五”市级美丽乡村验收办法》《广州市“十四五”岭南特色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指引和验收工作方案》,指导各涉农区科学推进、因地制宜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4.继续督促各区抓紧推进完成2022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启动2022年度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的验收前期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