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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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09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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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202.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积极推进“公参民”治理。
牵头单位: 市教育局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第一季度:印发《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工作方案》。

第二季度:提请审议我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指导各区制定“公参民”治理“一区一册、一校一案”,加强跟踪督办,建立月度通报制度。

第三季度:指导各区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推进规范治理“公参民”工作,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第四季度:大力推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党建工作,持续推进党建摸排和组织建设“双同步”工作,推动党组织有效覆盖。加强督导,督促各区完成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的工作任务。各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学位比例达到上级规定的比例;公民办义务教育学位比例达到上级规定的比例。

进展情况、存在问题
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已完成

1.推进民办学校党建摸排和组织建设“双同步”工作,2022年新设立局管民办高中学校3所,新设立学校同时组建党组织或开展党的工作。实现全市民办中小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编印《广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指引》,制定民办学校章程样本,推动实现中小学党建内容进学校章程100%、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100%。

2.制定我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并成立市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广州市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服务实施意见》,面向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人籍一致学生,按小学生不低于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生不低于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实施购买学位服务,实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位就读和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达到国家目标要求。平稳有序完成“公参民”学校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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