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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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09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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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194.做好社会救助、困难群众保障等工作,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站街镇全覆盖。
牵头单位: 市民政局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第一季度:1.印发《广州市民政局转发关于2022-2025年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指导各区从1月起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2.制定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开展示范创建实地调研、督促指导和预评估。持续做好困难群众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

第二季度:1.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促进社会救助和社会工作协同发展,进一步充实基层救助力量、增强基层服务能力。2.做好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评估验收工作。3.组织各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在发人员开展资格复核。持续做好困难群众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

第三季度:1.制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政策。深化民政部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做好重大节日“帮困送温暖”工作。2.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镇(街)全覆盖,开展全覆盖专项督导。持续做好困难群众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

第四季度:1.制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政策。深化民政部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做好重大节日“帮困送温暖”工作。2.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镇(街)全覆盖,开展全覆盖专项督导。持续做好困难群众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

进展情况、存在问题
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已完成。

1.提高我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低保标准提高至1196元/人/月,其他社会救助标准联动提高。印发通知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畴。

2.夯实社会救助经办力量,已有3002个镇(街)的社工站(点)加挂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并在村(居)试点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共4690人,实现全市各镇(街)村(居)社会救助站(点)设置及协理员100%覆盖。

3.打造“穗救易”系统2.0版,突出强化“指挥、调度”功能。根据各区特色打造“一区一品牌”,构建全市“1+N”救助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发放慰问金约3484.4万元。

4.2022年1月起,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至188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至252元/人/月。截至12月底,全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18万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3万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约4.1亿元。

5.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民政部于2023年1月3日发布《关于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拟命名名单的公示》,我市越秀、白云区为拟命名区。2022年10月底实现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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