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 | 177.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
牵头单位: | 市财政局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 第一季度:按要求结合实际编制我市2022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计划;每季度按期偿还本息。动态监测市、区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控制政府债务规模科学适度,确保不新增风险预警地区和风险提示地区。 第二季度:每季度按期偿还本息。动态监测市、区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控制政府债务规模科学适度,确保不新增风险预警地区和风险提示地区。 第三季度:根据省的工作安排,第三季度前实现向市人大公告,向社会公开我市全域无隐性债务,推动我市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每季度按期偿还本息。动态监测市、区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控制政府债务规模科学适度,确保不新增风险预警地区和风险提示地区。 第四季度:每季度按期偿还本息。动态监测市、区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控制政府债务规模科学适度,确保不新增风险预警地区和风险提示地区。 |
进展情况、存在问题 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
已完成。 1.按期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切实维护我市政府信誉。各项政府债务风险指标处在安全可控区间,风险水平适中,持续可控。 2.高质高效完成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任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我市全域无隐性债务工作完成情况。 3.加强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的审核把关,及时研究调整融资模式,从源头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依托财政部全口径监测平台,对全市四千多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日常监测,及时提醒监督,严防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死灰复燃”。 4.组织各区开展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领域的专项自查,结合各级审计检查和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关于我市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及隐性债务化解的监管意见,充分运用我市连续三年开展专项督查和多部门联合督导结果,全面梳理市、区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指导各区严防死守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