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工作: | 167.开展节水行动,完成全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 |
牵头单位: | 市水务局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 第一季度:指导天河、黄埔、白云、南沙区筹备省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准备工作。 第二季度:指导越秀、荔湾区编制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申报材料工作。 第三季度:推进越秀、荔湾区完成市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初审,并向省水利厅申请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指导海珠、从化区筹备省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准备工作。 第四季度:指导越秀、荔湾区筹备省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准备工作。 |
进展情况、存在问题 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
已完成。 天河、黄埔、南沙、海珠、从化、白云、荔湾、越秀区已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