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 | 139.地标项目提级管理制度。 |
牵头单位: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 第一季度:草拟城市建筑风貌(大型地标、大型公共建筑等建设工程)提级管理制度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管理机制。 第二季度:配合《广州市规划委员组成和议事规则》修订工作,完善建筑环境与公共艺术专业委员职责及审议流程。 第三季度:按照新印发的《广州市规划委员组成和议事规则》和提级管理具体工作指引推行地标项目提级管理。 第四季度:总结落实地标项目提级管理要求成效和经验,进一步优化工作指引。 |
进展情况、存在问题 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
已完成。 按照整改工作关于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建设重大决策管理机制的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城市与建筑风貌强化管理提级提质的通知》,对大型地标建筑、公共建筑和大体量城市雕塑提级管理。2022年4月26日,结合市规委会议事制度(修订)及近期重点工作部署,制定印发《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建筑环境与公共艺术专业委员会局内工作指引(试行)》。2022年6月、10月召开第四届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建筑环境与公共艺术专业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落实地标项目提级管理。2022年12月印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建筑环境与公共艺术专业委员会局内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