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工作: | 211.开展“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 |
牵头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 第一季度:根据《“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完成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果。 第二季度:根据《“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完成试点工作成果。 |
进展情况、存在问题 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
已完成。 根据《“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完成了试点工作成果的编制。2023年3月试点相关工作成果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验收会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