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工作: | 166.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加快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 |
牵头单位: | 市民政局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 第一季度:印发2023年度养老服务工作要点,明确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印发关于2023年度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奖补资金使用的通知。 第二季度:送审地方标准《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基本规范》。 第三季度:启动示范性颐康中心遴选工作。 第四季度:发布《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基本规范》,确定2023年度颐康服务站建设奖补名单并实施奖补。全市村居普遍建有颐康服务站,“1+N”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持续督导颐康中心和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及优化提升。 |
进展情况、存在问题 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
已完成。 1.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三年行动顺利完成,颐康中心178个覆盖所有街镇,颐康服务站2839个覆盖所有村居,颐康中心(站)“1+N”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2.推进颐康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编制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基本规范地方标准,设计实施颐康中心(站)门面范式总体方案。 3.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在全市遴选奖补引领性颐康中心10个;年度新增250个基础较好的颐康服务站,引领示范全市颐康中心(站)高标准建设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