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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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8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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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164.深化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和穗岁康试点,优化完善长护险试点。
牵头单位: 市医保局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第一季度: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市DIP改革领导小组。《广州市“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试点改革方案》提请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做好《关于延长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等文件的组织实施工作。持续开展长护险定点机构协议管理、考核及失能评估抽查等工作。

第二季度:推动DIP改革经验材料逐级报省委深改委、国家深改委。《广州市“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试点改革方案》以市委深改委名义印发实施。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推进修订《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第三季度:做好《广州市深化大数据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广州市“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试点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承办机构做好2023年“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继续推进修订《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等文件。

第四季度:动态调整病种目录库,推动广州DIP经验做法纳入国家DIP技术规范。指导承保公司做好2024年度“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宣传征缴工作。做好《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等文件的组织实施工作。持续规范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的管理和评估管理。

进展情况、存在问题
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已完成。

1.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方面,梳理广州DIP改革经验做法,报市委、市政府后向国家医保局报告。积极配合DIP技术指导组修订国家新版DIP技术规范,在第二届支付方式改革大会上介绍广州经验。做好DIP新政策和病种目录的实施,出台病种目录调整管理、评议组织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DIP制度体系。

2.“穗岁康”试点方面。2023年“穗岁康”共赔付16.7万人次,赔付金额5.0亿元,减轻个人负担率37.9%。已获赔参保人中,人均获赔1.7万元,获赔金额最高达110.3万元,获赔金额5万元以上的2115人。2023年6月,市委深改委印发实施《广州市“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试点改革方案》,将“穗岁康”上升为全市重点改革事项。以提升参保率和参保规模为目标,指导新一承办周期的“穗岁康”承办机构多措并举开展2024年度“穗岁康”征缴扩面工作。2024年“穗岁康”投保人数354万人,续保率超过80%,体现出制度巨大的吸引力。

3.长护险试点方面。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市长护险参保人数1179.3万人,累计享受长护险待遇人数约13.6万人,长护险基金支出43.3亿元;共有长护定点机构350家,覆盖全市每个行政区。2023年1-12月,开展长护险评估并出具结论4.3万人次,长护险累计待遇享受人数约6.8万人。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修订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长护险政策体系,为国家长护险顶层设计提供“广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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