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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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8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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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154.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第一季度:开展在穗银行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评价,指导广州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平台出台平台工作指引、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建设指引和金融村官工作指引。

第二季度:引导金融机构深化农村金融创新,发挥广州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平台作用,开展农业农村产融对接。

第三季度:赴涉农区、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金融工作督导,大力发展涉农保险,鼓励引导农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

第四季度:开展年度工作总结,宣传推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优秀案例。

进展情况、存在问题
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已完成。

1.开展在穗中资银行机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评价,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粤机构做好评价工作。指导广州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平台印发广州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平台、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与“金融村官”工作指引,推动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设立与“金融村官”试点工作。

2.赴金融机构与涉农区调研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工作举措与成效,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涉农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对接农业农村融资需求,形成案例汇编运用到我市农村金融相关工作。

3.持续实施企业上市“领头羊”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领域企业上市融资。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印发《广州市政策性生猪期货价格保险财政补贴方案(试行)》,发挥期货价格保险作用,缓解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影响。

4.开展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年度总结工作,开展市普惠金融案例征集活动并推广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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