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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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8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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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93.推动广州大学与香港科技大学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
牵头单位: 市科技局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第一季度:列入广州市需国家部委支持解决的重大事项,提请市领导向科技部汇报。

第二季度:指导完善广州大学与香港科技大学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加强重点课题研究。

第三季度:加大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力度,强化实验室科研能力水平。

第四季度:省市联动,进一步推动全国重点实验室的培育。

进展情况、存在问题
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已完成。

1.2023年2月16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向科技部汇报支持广州大学与港科大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事项。2023年3月,科技部组织第二批全国重点实验室专家论证会,由于新增名额限制(全省仅新增1个名额),该项目未获得省推荐,相关材料未能送达至科技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广州大学与香港科技大学联合申报的实验室项目属于工程领域,该领域已完成重组,在重组期间(2024年底前)国家不再启动该领域申报工作。

2.根据郭永航书记2023年7月14日在广州大学工程抗震研究中心主任周福霖院士信件上的批示要求,市科技局弓鸿午同志经与周福霖院士、广州大学对接,向郭永航书记呈报了《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广州大学与香港科技大学联合申报减振防灾与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有关情况的报告》,8月7日郭永航书记在该报上批示,建议按方案二推进,即:向科技部申请,请求通过粤港合作渠道申报建设“减振防灾与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

3.市科技局3次将广州大学与香港科技大学联合申报“减振防灾与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作为请求科技部解决事项上报市委、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市科技局进一步研究了该项工作的推进方案。市科技局将按“省部共建”、“粤港合作特殊通道”、“香港推荐”三种方式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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