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我市广石化压力 管道重大事故隐患予以摘牌销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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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2-12
  • 来源: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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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我市广石化压力

管道重大事故隐患予以摘牌销号的通知

黄埔区政府、白云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国土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林业与园林局、市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2015年8月,市安委会印发了《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我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目录及对第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挂牌督办的通知》(穗安〔2015〕23号),对我市12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挂牌督办。根据各责任单位上报的隐患整治进展情况,经核查并报经市安委会同意,现对黄埔区政府牵头整治完成的“广石化部分压力管道存在未检未办证”重大事故隐患予以摘牌销号(详见附件1)。

请已完成整治任务的各单位继续巩固和强化隐患整治成效,举一反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做好本行业(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详见附件2),牵头单位要切实增强隐患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力度,完善隐患整治措施,着力解决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尽快完成整治任务并于每月25日前,书面向市安委办报送当月隐患整治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市安委会已将挂牌督办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对各单位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目录(摘牌销号)

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

附件

广州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目录

(摘牌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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