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2021年第一季度,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76批次样品,经检验,全部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 4806.2-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奶嘴》、GB 31604.4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锌迁移量的测定》、GB/T 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标准,对感官要求:感官、感官要求:浸泡液、总迁移量:10%乙醇(体积分数)、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等项目进行检验。
产品选购小常识
建议消费者购买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购有QS标志的产品。
2.建议去比较有规模的商店、超市购买产品。购买时要注意产品的标签是否清晰、标注的内容是否齐全。消费者在购买时应该认真阅读标签上的内容,严格按照标示条件使用。
3.塑料膜袋类应选购平整、色泽均匀、无杂质、封口牢固的产品,容器类应选择密封性能良好、无杂质的产品。
附件:2021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及其企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