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2024年第二、三、四季度,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62批次样品,经检验有5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抽查依据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对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防火性能等9个项目进行检验。
抽查依据GB 42295—2022 《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对布线、连接、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等5个项目进行检验。(2024年11月前抽查批次)
抽查依据GB 42295—2022 《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对布线、连接、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互认协同充电等4个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整车质量、车速限值、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电气装置(短路保护)、淋水涉水性能、布线、连接、电压。
主要不合格项目情况分析
整车质量:该项目不合格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求,忽视标准和相关法规,对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等零部件进行加装、改装,使得整车重量超过55kg。该项目不合格的车辆,重量超出标准要求,车辆惯性大,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风险。
车速限值:该项目不合格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求,忽视标准和相关法规,对电动自行车的车速不加以限制,或预留篡改速度的装置。该项目不合格的车辆,在骑行时有可能因超速而导致失控,发生交通事故,对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及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准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的要求理解及落实不到位。该项目不合格会让消费者在充电过程中误操作造成车辆失控,引发安全事故,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及消防安全造成威胁。
互认协同充电: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准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的要求理解及落实不到位。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消费者使用不匹配或不合规的充电器进行充电,充电过程可能会因为电池过充电引起起火、爆炸等风险,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及消防安全造成威胁。
电气装置: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未严格按照CCC认证一致性要求进行产品生产,主要表现为:充电线路、放电线路未安装短路保护装置;短路保护装置的规格与说明书不一致;说明书未明示保护装置等。该项目不合格的车辆,在过充电或者过放电时可能会存在短路、起火、爆炸等风险,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及消防安全造成威胁。
淋水涉水性能: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产品电线接插件未打防水胶、电机密封性能不良,在淋水或涉水过程中水分进入电气系统造成短路或绝缘性能下降。该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线路短路,引发触电或起火等事故,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及消防安全造成威胁。
布线: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准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的要求理解及落实不到位。该项目不合格容易导致使用过程出现线路故障等问题,从而引发车辆失控或电气安全事故,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及消防安全造成威胁。
连接: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准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的要求理解及落实不到位。该项目不合格容易导致使用过程出现连接导线脱落等情况,从而引发车辆失控或电气安全事故,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及消防安全造成威胁。
电压: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准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的要求理解及落实不到位。
附件:1. 2024年广州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1.png
2. 2024年广州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