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2024年第3、4季度,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商用燃气灶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39批次样品,经检验,有1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 35848-2024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GB 30531-2014《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对商用燃气灶产品的通用结构、燃具特殊结构、燃气系统密封性、热负荷准确度、燃烧工况、熄火保护装置、点火性能、稳压器的稳压性能、表面温升、电气性能、能源合理利用、标志、警示和使用说明书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标志、警示和使用说明书项目,电气性能,通用结构。
主要不合格项目情况分析
标志、警示和使用说明书项目:企业对产品标准要求理解不全面,对于缺少必要的安全提示、警示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不够重视,缺乏安全意识。
电气性能:企业人员对于电气安全认识不足,对接地措施及相关的电气要求模糊,导致容易出现接地措施的不合格情况。
通用结构:企业人员对标准要求理解不到位;偷工减料,为节约成本,如不安装熄火保护装置、调节额定热负荷等。
附件:2024年广州市商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