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2020年第4季度,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船用燃料油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5家企业的5批次样品。经检验,全部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船用燃料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进行,抽查产品按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411-2015《船用燃料油》,对运动黏度、密度、十六烷指数、硫含量、闪点(闭口)、酸值、总沉淀物、氧化安定性、10%蒸余物残炭、浊点、倾点、外观、水分、灰分、润滑性等十五项进行检验并评价;
产品选购小常识
1. 船用燃料油一般在水上加油站销售,船用燃料油可以分为馏分燃料油、残渣燃料油、内河船用燃料油三类。内河船用燃料油与车用柴油等产品性质类似,为淡黄色、黄色或浅棕色的透明液体,一般无特殊异味或臭味。购买时,可以要求油站放出少量燃料油观察其外观性状判断是否劣质油。馏分燃料油与内河船用燃料油性质相似或颜色更深,使用场景接近,多为内河航行时使用。残渣燃料油则多为深色的,粘稠度高的燃料油品种,较多用于沿海航行的船舶使用。
2. 选购船用燃料油时,应根据船舶发动机的特性要求选购合适的燃料油。船舶发动机用油要求高的,应选择清洁度较高的,油品无沉积物杂质,相对澄清的船用燃料油,如内河船用燃料油、馏分燃料油等。船舶发动机特性允许的情况下可考虑选用残渣燃料油。选用合适的燃料油以免影响船舶发动机的运行造成航行风险。
2020年船用燃料油产品及其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