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2022年第四季度,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胶粘剂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31批次样品,经检验,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 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3372-2020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HG/T 2727-2010《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粘剂》、HG/T 3738-2004 《溶剂型多用途氯丁橡胶胶粘剂》、LY/T 1206-2008 《木工用氯丁橡胶胶粘剂》、GB/T 27561-2011 《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SBS)胶粘剂》、QB/T 2568-2002 《硬聚氯乙烯(PVC-U)塑料管道系统用溶剂型胶粘剂》、GB 19340-2014 《鞋和箱包用胶粘剂》等标准,对31批次胶粘剂产品的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1,2-二氯乙烷、不挥发物含量、pH值、黏度、剪切强度、剥离强度、初粘性、蠕变性等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1.总卤代烃(含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项目:总卤代烃是指胶粘剂产品中含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的总量,卤代烃不仅对人体健康有危害,而且在环境中不易分解会对大气臭氧层造成破坏。
项目不合格原因:企业配方不合理,使用稀释剂中卤代烃含量过高导致产品超标。
2.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项目:胶粘剂产品中释放出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不仅会危害生产和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而且释放到空气中的 VOC 还会与大气中的氮氧化物、硫化物发生光化学反应,形成光化学烟雾、破坏臭氧层,会导致农作物减产、破坏森林和生态系统,对人类健康和赖以生存的环境都会造成负面影响。
项目不合格原因:使用的有机溶剂过多或原材料中的低沸点有机物含量太高。
3.游离甲醛项目:胶粘剂产品中释放出的游离甲醛会对人体的呼吸道、皮肤、神经造成危害。
项目不合格原因:产品配方不合理,企业生产工艺不够完善导致胶粘剂中游离甲醛含量超标。
4.不挥发物项目:胶粘剂产品中不挥发物含量是胶粘剂中有效成分的衡量指标,部分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减少聚合物的添加量,使产品性能下降,严重时胶层粘结不牢固,导致胶层开裂,影响了产品的使用性能。
项目不合格原因:降低生产成本,偷工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