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2022年第四季度,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他液体加热器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5批次样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标准,对5批次其他液体加热器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不包括第23.3条的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包括第25.14条的试验)、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连续骚扰电压、骚扰功率、辐射骚扰、谐波电流等项目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