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2022-2023年,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产品质量进行了日常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0批次产品,经检验,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 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GB 30531-2014《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标准,对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的通用结构、燃气系统零部件、燃具特殊结构、燃气系统密封性、热负荷准确度、燃烧工况、熄火保护装置、点火器、燃气稳压器、预清扫、表面温升、电气性能、能源合理利用、标志、警示及使用说明书等14个项目进行检验。
抽检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1. 标志、警示和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对标准的要求认识不足,对于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不够重视,缺乏安全意识。
2. 通用结构:生产厂家对标准的要求认识不足,对于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不够重视,缺乏安全意识。另外,由于该行业门槛低,技术人员流动大,生产厂对生产人员的技术培训不到位,导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3. 燃具特殊结构:是生产厂家对标准的要求认识不足,对于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不够重视,缺乏安全意识。
4. 熄火保护装置:生产厂家对标准的要求认识不足,对于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不够重视,缺乏安全意识。
5. 电气性能:部分生产厂家对于电气安全认识不足,对接地措施及相关的电气要求模糊,导致容易出现接地措施的不合格情况。
附件:2022-2023年广州市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抽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