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抽样方法
在企业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
在企业抽样时,预应力钢棒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5盘。
(1)优先抽取产品标准中较高强度等级的产品;
(2)将确定的某牌号产品按所有规格逐一编号,做到不重不漏,用上述随机数产生方法抽取其中的某一规格;
(3)将确定的某规格产品按堆放的垛数逐一编号,做到不重不漏,用上述随机数产生方法抽取其中的某一垛;
(4)将该垛的表层产品按盘数逐一编号,做到不重不漏,用上述随机数产生方法抽取其中的某3盘产品;
(5)若该层同批号产品不满足抽样基数,则重复以上(1)~(4)条进行抽样,直到某一捆同批号产品满足抽样基数为止;
在每盘预应力钢棒上,随机截取2支长度为1200 mm的样品,做出一一对应标识(如1-a,1-b)。标记a的样品为检验样品,标记b的样品为备用样品。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2 检验依据
本次抽查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依据见表1。
表1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产品检验项目
注1: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注2: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5223.3-2017《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所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3.3单项判定原则
抽检样品检验项目包括力学性能、弯曲性能。
3.3.1力学性能:每批检验样本量n=3,不合格品限定数L=0;检验三支样品的相应指标(见表3);不合格品数d小于或等于不合格品限定数L时,判定被抽查产品力学性能项目合格,反之则判定为不合格。
3.3.2弯曲性能:每批检验样本量n=3,不合格品限定数L=0;不合格品数d小于或等于不合格品限定数L时,判定被抽查产品工艺性能项目合格,反之则判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