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羽绒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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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28
  •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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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抽样方法

  在企业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每批次抽取的产品见表1。

  表1 抽样数量

产品名称

抽查样品数量

检验用样品数量

备用样品数量

羽绒服装

2件/条/套

1件/条/套

1件/条/套

注:如充绒量<100g,应抽样4件/条/套,2件/条/套用于检验,2件/条/套作为备样。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2、检验依据

  本次抽查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依据见表2。

  表2 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产品使用说明(标识)

GB/T 5296.4

相应产品标准

GB/T 5296.4

相应产品标准


2

纤维含量

GB/T 29862

相应产品标准

FZ/T 01057

GB/T 2910等


3

甲醛含量

GB 18401

相应产品标准

GB/T 2912.1


4

pH值

GB 18401

相应产品标准

GB/T 7573


5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 18401

相应产品标准

GB/T 17592

GB/T 23344


6

耐水色牢度

GB 18401

相应产品标准

GB/T 5713


7

耐汗渍色牢度

GB 18401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2


8

耐干摩擦色牢度

GB 18401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0


9

耐皂洗色牢度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1

相应产品标准


10

耐光色牢度

相应产品标准

GB/T 8427

相应产品标准


11

充绒量

相应产品标准

GB/T 14272


12

含绒量

相应产品标准

GB/T 14272


13

绒子含量

相应产品标准

GB/T 14272


14

耗氧量

相应产品标准

GB/T 14272


15

清洁度

相应产品标准

GB/T 14272


16

气味

相应产品标准

GB/T 14272


17

鸭毛(绒)含量

相应产品标准

GB/T 14272


18

微生物

相应产品标准

GB/T 14272


19

蓬松度

相应产品标准

GB/T 14272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注:1.如果未标注产品主要原材料的纤维成分和含量,则判定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标注的纤维含量不一致时,应以耐久标签标注的纤维含量进行考核。

2. 考虑到样品存在的不均匀性和检验的可靠性,样品中检测出微量其他纤维(未明示)时,如果其他纤维(未明示)的含量≤1%,或样品明示含微量其他纤维而未检出时,该微量其他纤维不计入总量进行判定。

3.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考核色牢度(耐光色牢度除外)、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4.色牢度试验采用单纤维贴衬。

5.鸭毛(绒)含量项目考核明示填充物为鹅绒的羽绒服装。

6.当耗氧量≤10mg/100g时,不考核微生物指标。

7.针织产品耐摩擦色牢度只考核直向。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T 14272-2011 羽绒服装

  GB/T 29862-201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 73053-2015 针织羽绒服装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所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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