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床上用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3月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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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7
  •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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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抽样方法

  1.1抽样型号或规格

  根据产品的销售单元(件、条、套)抽取相同款式、相同花型和相同颜色的被检样品。

  1.2抽样方法

  在企业成品仓库内或经销店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1.3抽样基数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1.4抽样数量

  1.4.1每批次抽取2条(件/套),1条(件/套)带回承检单位进行破坏性检验,另1条(件/套)作为备样,必要时作复检之用,如枕套等样品太小,或局部有印花可能会影响试验取样时,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

  1.4.2如果样品标注的信息不全,包括产品安全类别、纤维含量、执行标准等,应向被抽查单位确认并记录。


  2 检验依据

  本次抽查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依据见表1、表2、表3、表4、表5。


表1 蚕丝被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B类

1

产品使用说明 (标识)

GB/T 5296.4-2012

相应产品标准

GB/T 5296.4-2012

相应产品标准


2

原料要求(感官检验)

GB 18383-2007

GB 18383-2007


3

含杂率

GB 18383-2007

相应产品标准

GB 18383-2007

相应产品标准


4

短纤维含量

GB 18383-2007

GB 18383-2007


5

卫生要求

(不检验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微生物)

GB 18383-2007

相应产品标准

GB 18383-2007


6

填充物质量偏差率

相应产品标准

相应产品标准


7

填充物压缩回弹性

相应产品标准

相应产品标准


8

丝绵长度

相应产品标准

相应产品标准


9

蚕丝绵增重鉴别

相应产品标准

相应产品标准


10

填充物残胶率

相应产品标准

相应产品标准


11

荧光增白剂

相应产品标准

相应产品标准


12

填充物品质

相应产品标准

相应产品标准


13

纤维含量(胎套)

GB/T 29862-2013

相应产品标准

FZ/T 01057.1-2007

 GB/T 2910.1-2009等


14

纤维含量(填充物)

GB/T 29862-2013

GB 18383-2007

相应产品标准

FZ/T 01057.1-2007

 GB/T 2910.1-2009等


15

甲醛含量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2912.1-2009


16

pH值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7573-2009


17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17592-2011 GB/T 23344-2009


18

耐水色牢度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5713-2013


19

耐汗渍色牢度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2-2013


20

耐干摩擦色牢度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0-2008


21

耐皂洗色牢度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1-2008


注:1、原料要求仅考核GB 18383-2007 中4.1.1、4.1.2、4.1.4。

    2、项目4仅考核填充物中存在明显分层的棉纤维层。

3、使用说明标注填充物质量在500g及以下的产品不考核项目7。

4、填充物原料为柞蚕丝不考核项目9;绢制丝绵中,填充物原料为柞蚕丝不考核项目8。

5、产品使用说明标注的纤维含量不一致时,以耐久标签标注的纤维含量进行考核。如果未标注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填充物)的纤维成分和含量,则纤维含量项目不判定。

6、考虑到样品存在的不均匀性和检验的可靠性,样品中检测出微量其他纤维(未明示)时,如果其他纤维(未明示)的含量≤1%,或样品明示含微量其他纤维而未检出时,该微量其他纤维不计入总量进行判定。

7、项目15-21仅考核面料。

8、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考核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9、色牢度采用单纤维贴衬。产品使用说明注明不可水洗的产品不考核项目21。

10、产品使用说明标注的填充物质量不一致时,以耐久标签标注的填充物质量进行考核。

11、产品未标注产品标准,或标注产品标准不正确,检测纤维含量以及强制性标准相关项目(纤维含量项目不判定)。

12、只检测产品相应标准中有考核要求的项目,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A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类——重要质量项目

  

表2 被子、枕头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B类

1

产品使用说明 (标识)

GB/T 5296.4-2012

相应产品标准

GB/T 5296.4-2012

相应产品标准


2

原料要求(感官检验)

GB 18383-2007

GB 18383-2007


3

含杂率

GB 18383-2007

相应产品标准

GB 18383-2007


4

短纤维含量

GB 18383-2007

GB 18383-2007


5

卫生要求

(不检验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微生物)

GB 18383-2007

相应产品标准

GB 18383-2007


6

填充物质量偏差率

相应产品标准

相应产品标准


7

填充物品质要求

相应产品标准

相应产品标准


8

压缩率和回复率

相应产品标准

相应产品标准


9

纤维含量

GB/T 29862-2013

GB 18383-2007

相应产品标准

FZ/T 01057.1-2007 GB/T 2910.1-2009等


10

甲醛含量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2912.1-2009


11

pH值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7573-2009


12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17592-2011 GB/T 23344-2009


13

耐水色牢度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5713-2013


14

耐汗渍色牢度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2-2013


15

耐(干/湿)摩擦色牢度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0-2008


16

耐皂洗色牢度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1-2008


17

耐光色牢度

相应产品标准

GB/T 8427-2019


注:1、原料要求仅考核GB 18383-2007中 4.1.1、4.1.2、4.1.4。

    2、项目4仅考核填充物为纯棉的产品。

3、产品使用说明标注的纤维含量不一致时,以耐久标签标注的纤维含量进行考核。如果未标注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填充物)的纤维成分和含量,则纤维含量项目不判定。

4、考虑到样品存在的不均匀性和检验的可靠性,样品中检测出微量其他纤维(未明示)时,如果其他纤维(未明示)的含量≤1%,或样品明示含微量其他纤维而未检出时,该微量其他纤维不计入总量进行判定。

5、填充物单位质量在150 g/m2及以下的样品不考核项目8。

6、项目10-17仅考核面料。

7、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考核色牢度(耐光色牢度除外)、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8、色牢度采用单纤维贴衬。产品使用说明注明不可水洗的产品不考核项目16。

9、产品使用说明标注的填充物质量不一致时,以耐久标签标注的填充物质量进行考核。

10、产品未标注产品标准,或标注产品标准不正确,检测纤维含量以及强制性标准相关项目(纤维含量项目不判定)。

11、只检测产品相应标准中有考核要求的项目,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A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类——重要质量项目

  

表3 棉胎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B类

1

产品使用说明 (标识)

GB/T 5296.4-2012

相应产品标准

GB/T 5296.4-2012

相应产品标准


2

原料要求(感官)

GB 18383-2007

GB 18383-2007


3

含杂率

GB 18383-2007

相应产品标准

GB 18383-2007


4

短纤维含量

GB 18383-2007

GB 18383-2007


5

卫生要求

(不检验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微生物)

GB 18383-2007

相应产品标准

GB 18383-2007


6

填充物外观形态

GB/T 35261-2017

GB/T 35261-2017


7

重量偏差率

 相应产品标准

相应产品标准


8

压缩回弹性能

相应产品标准

相应产品标准


9

研磨率

相应产品标准

相应产品标准


10

梳棉颜色级

GB/T 35932-2018

GB/T 35932-2018


11

马克隆值分档

GB/T 35932-2018

GB/T 35932-2018


12

纤维含量

GB/T 29862-2013

GB 18383-2007

相应产品标准

FZ/T 01057.1-2007 GB/T 2910.1-2009等


注:1、原料要求仅考核GB 18383-2007中 4.1.1、4.1.2、4.1.4。

2、项目4仅考核梳棉胎。

3、产品使用说明标注的纤维含量不一致时,以耐久标签标注的纤维含量进行考核。如果未标注产品主要原材料的纤维成分和含量,则纤维含量项目不判定。

3、考虑到样品存在的不均匀性和检验的可靠性,样品中检测出微量其他纤维(未明示)时,如果其他纤维(未明示)的含量≤1%,或样品明示含微量其他纤维而未检出时,该微量其他纤维不计入总量进行判定。

4、项目6和8仅考核被胎,项目10和11仅考核梳棉胎。

5、单位质量在150 g/m2及以下的样品不考核项目8。

6、产品未标注产品标准,或标注产品标准不正确,检测纤维含量以及强制性标准相关项目(纤维含量项目不判定)。

7、只检测产品相应标准中有考核要求的项目,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8、棉胎包括梳棉胎、被胎。

A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类——重要质量项目


表4 绗缝制品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B类

1

产品使用说明 (标识)

GB/T 5296.4-2012

相应产品标准

GB/T 5296.4-2012

相应产品标准


2

原料要求(感官检验)

GB 18383-2007

GB 18383-2007


3

含杂率

GB 18383-2007

相应产品标准

GB 18383-2007


4

短纤维含量

GB 18383-2007

GB 18383-2007


5

卫生要求

(不检验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微生物)

GB 18383-2007

相应产品标准

GB 18383-2007


6

填充物质量偏差率

相应产品标准

相应产品标准


7

压缩回复率

相应产品标准

相应产品标准


8

纤维含量

GB/T 29862-2013

GB 18383-2007

相应产品标准

FZ/T 01057.1-2007

GB/T 2910.1-2009等


9

甲醛含量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2912.1-2009


10

pH值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7573-2009


11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17592-2011

 GB/T 23344-2009


12

耐水色牢度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5713-2013


13

耐汗渍色牢度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2-2013


14

耐(干/湿)摩擦色牢度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0-2008


15

耐皂洗色牢度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1-2008


16

耐光色牢度

相应产品标准

GB/T 8427-2019


注:1、原料要求仅考核GB 18383-2007中 4.1.1、4.1.2、4.1.4。

    2、项目4仅考核填充物为纯棉的产品。

3、产品使用说明标注的纤维含量不一致时,以耐久标签标注的纤维含量进行考核。如果未标注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填充物)的纤维成分和含量,则纤维含量项目不判定。

4、考虑到样品存在的不均匀性和检验的可靠性,样品中检测出微量其他纤维(未明示)时,如果其他纤维(未明示)的含量≤1%,或样品明示含微量其他纤维而未检出时,该微量其他纤维不计入总量进行判定。

5、项目9-16仅考核面料。

6、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考核色牢度(耐光色牢度除外)、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7、色牢度采用单纤维贴衬。产品使用说明注明不可水洗的产品不考核项目15。

8、产品使用说明标注的填充物质量不一致时,以耐久标签标注的填充物质量进行考核。

9、产品未标注产品标准,或标注产品标准不正确,检测纤维含量以及强制性标准相关项目(纤维含量项目不判定)。

10、只检测产品相应标准中有考核要求的项目,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A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类——重要质量项目

  

表5 床单、被套、床罩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B类

1

产品使用说明 (标识)

GB/T 5296.4-2012

相应产品标准

GB/T 5296.4-2012

相应产品标准


2

纤维含量

GB/T 29862-2013

GB 18383-2007

相应产品标准

FZ/T 01057.1-2007

 GB/T 2910.1-2009等


3

甲醛含量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2912.1-2009


4

pH值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7573-2009


5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17592-2011

 GB/T 23344-2009


6

耐水色牢度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5713-2013


7

耐汗渍色牢度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2-2013


8

耐(干/湿)摩擦色牢度

GB 18401-2010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0-2008


9

耐皂洗色牢度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1-2008


10

耐光色牢度

相应产品标准

GB/T 8427-2019


注:1、产品使用说明标注的纤维含量不一致时,以耐久标签标注的纤维含量进行考核。如果未标注产品主要原材料的纤维成分和含量,则纤维含量项目不判定。

2、考虑到样品存在的不均匀性和检验的可靠性,样品中检测出微量其他纤维(未明示)时,如果其他纤维(未明示)的含量≤1%,或样品明示含微量其他纤维而未检出时,该微量其他纤维不计入总量进行判定。

3、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考核色牢度(耐光色牢度除外)、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4、色牢度采用单纤维贴衬。产品使用说明注明不可水洗的产品不考核项目9。

5、产品未标注产品标准,或标注产品标准不正确,检测纤维含量以及强制性标准相关项目(纤维含量项目不判定)。

6、只检测产品相应标准中有考核要求的项目,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A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类——重要质量项目

  备注: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 29862-201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 24252-2019 《蚕丝被》

  GB/T 22796-2021《床上用品》

  GB/T 35261-2017 《被胎》

  GB/T 35932-2018《梳棉胎》

  FZ/T 81005-2017《绗缝制品》

  FZ/T 62038-2017《灯芯绒床单》

  FZ/T 62037-2017《灯芯绒被套》

  FZ/T 62027-2015《磨毛面料床单》

  FZ/T 62030-2015《磨毛面料被套》

  FZ/T 62028-2015《针织床单》

  FZ/T 62031-2015《针织被套》

  GB/T 28459-2012《公共用纺织品》

  FZ/T 62042-2020《凉感面料床上用品》

  GB/T 22800-2009《星级旅游饭店用纺织品》

  GB/T 22796-2009《被、被套》  

  GB/T 22797-2009《床单》

  GB/T 22843-2009《枕、垫类产品》

  GB/T 22844-2009 《配套床上用品》

  GB/T 22855-2009《拉舍尔床上用品》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所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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