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3月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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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7
  •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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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抽样方法

  抽样小组由2名以上(含2名)人员参加。在生产或销售企业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铅酸蓄电池每批次产品抽取2组样本,第1组用于检验,第2组用于备样。每组样本需抽取样品数量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

第1组数量

第2组数量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2

2

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

2

2

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2

2

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1

1

通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1

1

  现场抽样的,检验样品由抽样人员带回承检机构,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企业或带回承检机构。网络抽样的,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存于承检机构。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2 检验依据

  本次抽查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依据见表1-表5。

  表1起动用铅酸蓄电池抽查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容量

GB/T 5008.1-2013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GB/T 5008.1-2013 

第5.4条


2

低温起动能力(-18℃)

GB/T 5008.1-2013

第5.5.1条


3

充电接受能力

GB/T 5008.1-2013

第5.6条


4

电解液保持能力

GB/T 5008.1-2013

第5.8条


5

耐振动性能

GB/T 5008.1-2013

第5.11条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2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抽查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安全性

GB/T 23638-2009 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

GB/T 23638-2009

第5.7条


2

容量

GB/T 23638-2009

第5.8条


3

低温起动能力

GB/T 23638-2009

第5.10条


4

充电接受能力

GB/T 23638-2009

第5.11条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3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抽查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2hr容量

GB/T 22199.1-2017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GB/T 22199.1-2017

第5.5条


2

-18℃低温容量

GB/T 22199.1-2017

第5.9.1条


3

防爆能力

GB/T 22199.1-2017

第5.16条


4

耐振动能力

GB/T 22199.1-2017

第5.15条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4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抽查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容量性能

GB/T 19638.1-2014 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GB/T 19638.1-2014

第6.17条


2

防爆能力

GB/T 19638.1-2014

第6.10条


3

信息与警告标记存在耐久性

GB/T 19638.1-2014

第6.26条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5通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抽查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20小时率容量

GB/T 19639.1-2014 通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 19639.1-2014

第5.4.1条


2

防爆性能

GB/T 19639.1-2014

第5.11条


3

耐振动性能

GB/T 19639.1-2014

第5.13条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5008.1-2013《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GB/T 23638-2009《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

  GB/T 22199.1-2017《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GB/T 19638.1-2014 《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GB/T 19639.1-2014 《通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所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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