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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26-01-04
  • 来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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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在广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

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赖志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和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紧紧围绕全市“拼经济、保安全,办全运、提品质”工作主线,以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抓好《关于广州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一体推进解决问题、健全机制、促进改革、提升效能,实现以高质量的审计整改实效赋能广州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各区各部门把审计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肃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打通审计监督“最后100米”。全市各区各部门严格执行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认真落实市政府对审计整改的工作部署,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逐步推进整改落实。总体来看,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顺利,各方责任压得更实,整改机制更加成熟,跟踪督导持续加强,整改成效稳步提升。截至2025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0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36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28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的75个问题完成整改42个、持续整改的42个问题完成整改11个,剩余64个尚未完成整改问题均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计划、明确具体整改路径,持续按要求落实整改。有关区、部门和单位共整改问题金额51.47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11项,追责问责136人次。

  (一)高位推动抓整改,整改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多次听取上级和本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把审计发现问题与巡视巡察、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结合起来,一体对照检查、抓好落实,打好整改“组合拳”。市政府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全市审计工作会议、整改专题会议等通报相关审计整改情况,统筹推进重大审计查出问题及时有序解决,推动问题及时整改、真改实改。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将审计查出问题全面建账管理,组织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印发相关整改工作方案,加强上级审计涉及我市问题整改跟踪督办,以重点问题深入整改推进全面整改落实。有关单位认真主动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布置整改工作,加强本单位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好具体整改方向、自上而下压实责任,促进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二)健全机制强整改,整改规范建设持续加力。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从五个方面明确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督促检查、结果认定、结果运用、追责问责等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保障,促进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更加成熟完善。市审计局进一步完善“日常跟踪+集中检查+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整改监督机制,将出具的所有单项审计报告、综合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部纳入整改监督范围,并依托审计整改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常态化动态跟踪管理;对超期未整改问题形成清单督办,通过发出整改责令函、整改约谈等方式加强跟踪督导;组织实施年度审计整改专项跟踪检查,选取重要审计项目和整改重点问题强化“下沉式”现场检查,加强对审计查出屡审屡犯问题督查督办,推动系统整改、实现源头治理。

  (三)贯通协同促整改,有效凝聚整改监督合力。持续深化拓展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在日常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利用、监督协作、问题督改等方面持续加大力度,逐步形成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局面。一是加强“人大+审计”横向联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市审计局探索建立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联动机制,合力推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取得扎实成效。二是深化“纪巡审”协作联动,市纪委监委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一把手监督提醒谈话和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不断完善审计发现问题线索会商、移送、处置、结果反馈机制,加强全周期跟踪;市委巡察办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必查内容,促进提升审计整改实效。三是推动“组织+审计”贯通协同,市委组织部把审计报告、问题整改情况与深化干部工作“深调研”成果实践运用有效融合,注重用好审计发现的典型案例,促使被审计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健全长效机制。

  (四)举一反三助整改,整改成果运用稳步发力。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聚焦“改当下”和“管长远”、“治已病”和“防未病”一体推进,在纠正审计查出具体问题的同时,强化结果运用,规范管理、堵塞漏洞、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推动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效,不断巩固审计整改成果。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成本管控实施意见》,重点聚焦工程造价管控核心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成本管控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通知》,从加快推进“评定分离”制度、创新项目管理模式、优化评标定标机制等维度推出29项改革举措,推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首批广州市重点民营企业“白名单”,落实“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企业服务工作机制,着力推动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资源统筹不够到位的问题。

  3个部门、5家所属单位已追收一般补充耕地指标收入等非税收入8497.14万元。1个部门、7家所属单位已追缴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806.12万元。7个部门、9家所属单位已通过上缴财政、统筹使用、加强跟踪管理等方式对2.15亿元结转结余、闲置低效等资金进行了清理盘活。1个部门研究制定市、区两级分成的土地出让收入调库返还机制。

  2.关于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市财政局印发2026年预算编制意见,指导各预算单位规范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准确划分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相关主管部门已落实1个国债支持项目区级财政配套资金1501.60万元。

  3.关于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准确的问题。

  市财政局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对缴纳非税收入时错缴科目、错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等问题进行了纠正;编制202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数字财政”系统审核预警表,规范对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使用管理。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加强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工作,指导部门和各区合理设置具体、可衡量、可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及时上缴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专项收入。相关区已将修正后的2个专项债券项目募投报告和专项评价报告等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披露。2个区制定项目运营方案,加强项目投后运营管理,推动3个专项债券项目逐步发挥效益。1个单位已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修改专项债券项目募投报告,对专项债券资金本息偿还来源进行调整。

  (三)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和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7个部门、4家所属单位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做好预算项目评估和论证,确保年度预算编制规范准确。1个部门已扣减重复计算的外包项目费用239.98万元。1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已追收合作项目费65.48万元。1个部门加强奖补资金发放审核把关,收回奖补项目滞留资金241.60万元。1个部门对未按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评价的项目重新进行了绩效评价。

  2.关于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8个部门、6家所属单位已清理往来账款4384.82万元。2个部门已转回多拨缴的工会经费352.16万元,并按规定据实结算外部董事经费资金。8个部门、18家所属单位完善账务处理,共整改问题涉及资金24.41亿元。4个部门、15家所属单位健全财务、资产、合同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2个部门、4家所属单位按规定申报信息化项目立项及开展采购。

  3.关于采购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3个部门、5家所属单位完善采购管理办法,加强采购事前审核与过程监督。2个部门、2家所属单位强化采购流程管理,确保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公开透明。1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加强合同前置审核,规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个部门、18家所属单位强化采购合同履约监督,对合同约定履约不到位的供应商进行约谈、责令整改或扣罚违约金等处理。

  4.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个部门、3家所属单位强化日常用车监督管理及用车信息审核,及时核实处理使用异常情况。1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已按规定将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免予安装车载定位终端情况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备案。2个部门通过完善制度办法、规范登记用车信息、严格用车审批等方式,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四)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惠企和吸引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印发招标投标工作指引,提升招标管理水平。5个区出台“免申即享”政策,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3个区出台配套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普惠贷款支持引导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并通过举办产融对接会等,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2)对涉企服务和权益保障不够完善的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首批广州市重点民营企业“白名单”。市政务和数据局进一步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实现“全城通办”。相关区通过完善工作流程等,提升临小工程、零星工程经营场所装修事项审批工作效率。市市场监管局简化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提高服务效率。市发展改革委起草政府违约失信投诉处置工作指引,探索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

  (3)对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2个部门、3个区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并开展专项检查,已按要求在官网公布检查结果。市财政局印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工作;同时,对存在评审超期项目的中介机构进行通报批评。

  2.关于“两重”建设、“两新”行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教育局制定教育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引,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需要申请资金支付。

  (2)对项目未按进度要求开工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管理,采取印发工作指引、约谈相关责任人等措施加力推进项目建设,1个“两重”项目的5个子项目已全面开工。

  (3)对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强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拨付审核,追回多申领、多发或错发的补贴合计252.40万元。1个部门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全链条核验监测功能,并通过平台跟踪监测以旧换新订单发票红冲情况,累计追回或撤销补贴资金2183.76万元。

  3.关于土地等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土地开发利用水平不高的问题。相关部门规范“净地”出让工作程序,并督促4宗地块动工建设。相关部门、相关区通过开展常态化巡查、签订管护协议、联动执法等,完成整改撂荒耕地973.60亩、“非农化”高标准农田56.71亩。

  (2)对目标工作任务未完成的问题。1个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已暂停实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工作。1个部门区分局已完成对龙归硝盐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验收工作,并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

  (3)对土地资源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区已追收储备土地临时使用费等81.18万元,收回1宗已到期临时利用储备土地。1个部门已复垦或恢复原状临时用地1194.71亩。1个区完成27个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1139.70亩到期后植被恢复。

  (4)对违规占用土地资源行为监管不严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内现状建设用地退出原则,推动对生态保护红线内违规占用土地情况进行分类处置。4个区已整改“非农化”设施农用地60.37亩,2个区已查处违法占用林地15.06亩。

  (5)对项目实施和后期管护不到位的问题。1个区通过开展酸化治理、加强检测验收等措施,改良高标准农田改造建设项目耕地土壤。1个区加强日常巡查,定期维护设施,完成相关项目田间道两侧的渠道清淤。

  (五)民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未追回部分社会保险待遇的问题。1个部门加强信息比对和对参保人个人账户的管理,已追回向350名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划入的医保基金15.82万元、追回用医保基金为9名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员垫付的医疗费2.99万元。

  (2)对管理工作不够严格的问题。2个部门指导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或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完成办理退费42.82万元,并加强信息审核校验,对参保人进行重复参保风险提示。

  2.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建设和管理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未按期完成部分任务的问题。2家医院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制定工作措施,推动工作任务及时完成。

  (2)对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不严格的问题。1家医院已完成采购协议集中带量采购任务。1家医院修订完善制度,上线新物资管理信息系统,推动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采购流程和计划采购耗材。2家医院已建立医用耗材使用评价制度。

  (3)对医疗设备采购不规范的问题。2家医院在招标文件评审因素设置时,已细化量化评审因素。1家医院已修订完善试用设备的管理制度,避免设备采购捆绑销售耗材。

  (4)对药品、试剂采购和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2家医院对中药供应商进行了咨询和调研,完成中药饮片及颗粒品种采购需求编制和预算测算工作。1家医院开展线下临床试剂采购的内控风险排查,完善试剂入库登记手续,加强试剂出入库管理。

  3.关于殡葬行业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财政结算和发放补贴不严格的问题。1家所属单位、7个区已结算并拨付殡葬服务减免费用916.53万元。3个区已向19家节地生态安葬单位补发放骨灰寄存补贴138.55万元。

  (2)对政府采购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2个区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按照规定设置采购价格分值比重。1个区追究供应商违法转包的责任,扣除合同款18.99万元。1个区建立三级核查机制,强化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

  4.关于惠农、就业补助等重点民生资金使用和食品安全监督政策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未按规定支付惠农资金的问题。1个区追加安排颐康服务站运营经费446.75万元。1个区已将“菜篮子”工程扶持项目专项资金229.94万元全部拨付到位。

  (2)对就业补助及人才培养经费发放不规范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印发重点补贴项目风险防范指导清单,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的监管。1家所属单位、10个区已追回多发的就业补助等资金51.46万元。1家所属单位已追回违约留学人员培养经费及违约金55.36万元。

  (3)对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优化“市场监管在线”平台功能,构建广州市市级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子平台模块,实现各监管部门数据共享,及时将巡查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4)对市场经营主体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1个部门完善相关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文件办法,指导各区按规定做好食品经营企业风险分级及监督检查工作。1个部门建立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机制,加大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重要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招标投标管理不严的问题。

  (1)对招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修订采购管理办法,印发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提升招标文件编制质量。2个区加强招投标前期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招标。1个部门规范招投标交易场所的交易行为,并问责处理相关人员。相关部门完善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指引,将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

  (2)对评标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个部门研究制订招投标制度改革文件,明确实行“评定分离”制度的项目范围、标准,积极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相关单位建立定标阶段审查机制,加强对评标专家评分情况的校核。1户企业优化评标专家接送环节,建立评标专家履职情况报送机制,强化评标专家监督管理。

  2.关于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户企业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对监理单位进行约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相关部门和单位规范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加快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其中:14个项目已补办设计变更手续,2个项目已完成竣工结算。

  3.关于投资控制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个部门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对关键阶段成果进行复核把关,提高招标控制价准确性。相关单位在结算时对错列的费用进行调整,已追回多支付的工程进度款307.30万元,扣减、收回多计的工程结算款1074.60万元。

  4.关于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个区针对项目被转包和分包问题,已追究相关违约责任。相关单位通过责令改正、扣罚违约金等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履职管理。3个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其中1个项目已通过验收,1个项目工程整体进度达95%。1个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和审批,并追究施工监理单位违约责任。

  (七)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经营决策和风险管控不当的问题。2户企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相关议事规则,规范决策流程。3户企业、4家下属公司完善投资管理、中长期激励管理、客户信用管理等制度,通过股权挂牌转让、资产保全、司法诉讼等方式压降风险、挽回损失,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2)对内部控制管理不力的问题。1户企业印发董事会议事规则,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户企业、2家下属公司对存在重要内容缺失或部分条款与上级规定有冲突的制度文件进行了修正。2户企业、1家下属公司加强采购招标管理,追责处理2人。3户企业优化薪酬管理体系和考核指标设定。1户企业收回违规发放的薪酬25.49万元。

  (3)对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4户企业通过自营管理、签订补充协议、加强租金收缴等整改53项出租管理不规范的房产和土地。3户企业、1家下属公司通过改造运营、公开招租等方式盘活1.81万平方米房产、物业、车位等。2户企业已将少记的8192.16平方米房产、土地和车位登记入账。1户企业已完善及更新系统物业信息393项,确保账实一致。

  (4)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2户企业、1家下属公司严格会计核算管理,通过调整账表、纠正会计报表差错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6679.09万元。

  2.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基础性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3个部门已按规定制定信息系统停用或报废管理制度。3个部门、9家所属单位开展资产盘点,完善资产信息登记。6个部门、20家所属单位将少记漏记原值2.39亿元的物业、信息化系统、土地等资产登记入账。1个部门调账处理172.36万元。

  (2)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不规范的问题。2个部门、5家所属单位通过报废处置、报备处理等方式整改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问题。1个部门将2500平方米安置房纳入“三资”盘活方案。3家所属单位规范完善资产出租出借等使用处置审批手续。2家所属单位追究中标方违约责任,挽回损失17.24万元。1个部门已办理11处物业资产产权注销。5个部门、6家所属单位已完成处置盘盈、盘亏或待报废资产2588项。

  (3)对资产使用效益不佳的问题。4个部门、8家所属单位通过统筹使用、加快投用、调剂共享等方式对5处物业、82项办公设备或信息化软件等闲置资产进行盘活处置。4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加大力度盘活信息化系统或实验设备等低效运转资产。

  3.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1个区将林地与耕地重叠图斑纳入日常监测,推进耕林空间治理试点工作。1个部门实施开展封山育林规划编制。1个部门已印发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1个区开展三江灌区一张图灌区内外边界成果复核。1个部门已按规定将湿地保护年度报告等政务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公布。

  (2)对机制制度不完善的问题。1个部门及6个区分局已完善地质环境监测、土地复垦监测相关制度,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及复垦土地的管理。2个部门已分别制定古树后续资源检查、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3)对改革工作任务未完成的问题。3个区已成立用水合作组织;1个部门出台我市中心城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政策,为水费收缴提供政策依据。1个区加快推进本区域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相关松材线虫病、薇甘菊防治项目已通过验收。

  (4)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1户企业已按要求对建设项目占用的红线外林地和基本农田进行复耕复绿,已恢复土地原状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5)对监督执法不严格的问题。1个区通过逐宗现场核查、定期督办等方式,完成29宗林业案件复绿验收。

  (6)对资金和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1个部门制定政府采购业务常见问题指引,并开展自查自纠。1个部门区分局组织专家对已开展的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1个区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引,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督管理。1个区采取约谈等措施督促参建单位履职尽责。

  (八)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审计移送74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调查或已立案查处,已反馈19起。

  一是违规招标投标破坏市场秩序方面,相关单位采取追缴非法所得、追究违约责任等方式进行了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移交检察机关立案处理,对违纪违规的人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当前已由检察机关批捕犯罪嫌疑人5人,进行诫勉、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等追责问责12人。

  二是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资源管理领域重大损失浪费方面,相关人员已被立案调查,涉嫌犯罪问题的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处理,进行诫勉、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等追责问责10人。

  三是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外购药品管理指导意见》优化外购药品目录,进一步加强外购药流程管理和使用管理,提升患者的服务体验。

  三、未完成整改问题原因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尚未整改到位的64个问题均属于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类问题,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整改,这些问题正按前期制定的整改措施和阶段计划推进整改中。其中:有的问题受资金因素制约,需统筹财政资源逐步推进问题解决,如相关项目经费足额保障等问题;有的问题整改数量多、范围广、牵涉面大,完全整改到位需较长时间,如非税收入追缴、补助资金追回、临时用地复垦等问题;有的属于老大难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需要统筹考虑多方因素逐步加以解决,如安置房被长期占用、存量公房未处理等问题;有的问题涉及体制机制层面,如个别改革任务推进缓慢、土地综合整治相关配套政策不健全、惠企政策兑现未能归口闭环管理等问题,相应机制制度健全完善需结合实际情况或履行必要的程序有序推进。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各部门和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加快整改进度,严格按照整改标准要求稳扎稳打,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推进,加大整改落实力度,推动问题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分类管理,聚焦问题产生原因,分门别类、明确目标,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增强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一事一策”精准有效推动整改落实。三是巩固整改成效,在立足解决当前问题的同时,着眼长远建设,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各领域相关政策制度法规体系建设完善。市政府将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拿出坚决态度、采取有力举措,推进问题精准整改、有效整改、彻底整改。审计机关将一盯到底,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整改结果真实完整、成效显著提升。

  下一步,市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深入推动审计整改成效更好地转化为发展动能、改革动能、治理动能,推动广州加快建设“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奋力开创广州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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