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设行政单位1个(含自身);参公事业单位1个(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实有人数)
统发人员:行政编制 37 人,事业编制 13 人,工勤人员 4 人,退休 9 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定额标准
在职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标准(交通费除外):行政单位 2.8万元/人·年,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2.5万元/人·年,工勤人员 0.8万元/人·年。
交通费定额标准:行政单位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15 万元/辆·年。
二、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本年度收入预算 1,643.23万元。
本年度支出预算 1,643.23 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 1,026.83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533.4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65.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27.8万元;2.项目支出 616.4万元。
三、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经常性专项支出 575.5万元,主要项目如下:
(1)规章、规范性文件公众媒体发布经费100万元;
(2)法律人才专项经费 148万元;
(3)复议经费 70万元;
(4)立法经费 69万元;
(5)物业管理费 35万元;
(6)执法培训经费 20万元;
(7)执法监督经费 30万元;
(8)立法后评估经费 30万元;
(9)规章翻译经费 10万元;
(10)课题研究经费 25万元;
(11)文件备案审查经费 20万元;
(12)法律咨询专家库经费 10万元;
(13)对外活动经费 8.5万元。
(二)一次性专项支出 40.9 万元,主要项目如下:
(1)广州市行政许可审批备案事项动态管理系统项目19.9万元;
(2)定编小汽车购置 21万元。
附件:收支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