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2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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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13
  • 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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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增城、从化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2批)的通知》(粤财农〔2021〕4号,附件1)和市农业农村局意见,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2批)转下达你们(附件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预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二、请按预算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做好预算编制、资金下达和项目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三、该项资金任务清单和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请及时对照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监控和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2批)的通知

  2.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2批)下达情况表

  3.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2批)任务清单和区域绩效指标情况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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