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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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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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1〕2号,见附件1),现将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3,888万元(项目代码:Z135060000070)转下达给你局,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具体项目、金额、科目等详见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本次一并下达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请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预算执行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2.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安排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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