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6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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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7-14
  • 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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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广州医科大学,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6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103号)(详见附件1)和市卫生健康委报送的资金分配意见与绩效目标,现将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6项资金10,726.79万元下达你们。资金收支科目、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项目代码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Z195110010005”“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Z135080009027”“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Z14511001001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Z155080000004”,标识均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区财政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三、请结合我市实际,统筹安排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四、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同时,请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等6项资金的通知

  2.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6项    资金分配汇总表

  3.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

  4.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   配表

  5.2021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6.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表

  7.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分配表

  8-1-1. 2021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一)

  8-1-2. 2021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二)

  8-1-3. 2021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三)

  8-1-4. 2021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四)

  8-2-1. 2021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工作任务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

  8-2-2. 2021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工作任务表(妇幼健康监测项目)

  8-2-3.2021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工作任务表(疟疾等其他寄生虫病监测项目)

  8-2-4. 2021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工作任务表(水和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伤害监测项目)

  8-2-5. 2021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工作任务表(麻风病防治项目)

  8-2-6. 2021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工作任务表(重点急性传染病监测项目)

  8-2-7.2021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工作任务表(健康素养监测项目)

  8-2-8.2021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工作任务表(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项目)

  8-3. 2021年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

  8-4.2021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任务表

  9.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0.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基本药物制度)

  11.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计划   生育转移支付)

  1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公立 医院综合改革)

  13.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卫生健康  人才培养)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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