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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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30
  • 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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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270号,详见附件1)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送的资金分配意见和绩效目标(穗退役军人函2021482号),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654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2),资金用途、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项“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科目。

  二、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下达。

  三、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区财政在分配该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发文件,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直达资金标识的指标,并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准确衔接,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四、请各区及时拨付资金,并按中央补助标准及时补助到位。各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

               2.广州市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资金分配表(654万元)

               3.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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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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