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房屋拆迁延期公告(穗房延拆字〔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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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1-22
  • 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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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市国土房管局于2004年2月5日核发拆许字〔2004〕第4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以穗房拆字〔2004〕4号房屋拆迁公告予以公布。根据拆迁人的申请,现我委同意核发延拆许字〔2017〕第2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绿化、道路。
  二、拆迁地点和范围:荔湾区下九路景云里1号之一、1号之二、1号、3号、5号、7号、9号、11号、11号之一、11号之二、13号、15号,下九路西来西街1号、3号,下九路西来正街31号、33号,下九路33号、35号。
  三、拆迁人: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四、拆迁实施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五、拆迁期限延期至:2018年1月31日止。
  六、拆迁人员进行房屋拆迁工作时,应当佩带房屋拆迁员证;未
  佩带房屋拆迁员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有权拒绝与其协商。
  七、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我委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由广州市人民政府裁决。
  八、对我委核发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九、相关资料可以向拆迁人索取。

拆迁人联系地址:西华路56号之一3楼
联系电话:81033155
联 系 人:冯伟雄
附拆迁人员名单:冯伟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查询网址:http://www.gzcc.gov.cn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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