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CZ2025-1344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数智赋能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1号联通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海明
被投诉人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服务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401
被投诉人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5年9月28日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就中述标环节的工作流程不满足程序正义等问题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案件事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由于投诉事项不成立,相关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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