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CZ2025-1290
二、项目名称:花都校区智慧教学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轩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平乐街16号1号楼14718室
法定代表人:陈敏
被投诉人1: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被投诉人2: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科德大道198号
相关供应商:广州赛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赛云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8号自编一栋521房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5年9月29日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就中标供应商制造商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等问题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案件事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由于投诉事项不成立,相关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年 1 月 21 日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