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CZ2025-1290
二、项目名称:花都校区智慧教学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鸿瑞铭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88号1栋1单元附301号
法定代表人:肖波
被投诉人1: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科德大道198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相关供应商:广州赛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赛云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8号自编一栋521房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5年9月29日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就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等问题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关于投诉请求:由于投诉事项不成立,相关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年 1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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