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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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2
  • 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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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

  名称: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370832991XN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3号三楼自编305、306室(仅作写字楼功能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于2022年8月23日对你公司2021年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执业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了你公司2021年度代理的“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项工作(2021-2023年)”(项目编号:FH2020-017,以下简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管理工作”)等五个项目。经调查,你公司上述采购项目存在采购文件编制不合法的问题:

  一、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1. 以特定的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成交条件。

  “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管理工作”招标文件《商务评分表》中“投标人项目业绩”评分标准:“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类似项目经验业绩的得4分,没有的不得分”。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1)“今冬明春绿化造林专项行动苗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H2021-003,以下简称“今冬明春苗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评分表》第2项“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投标人具有植物相关的研发能力,提供省级或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研发技术证明材料得8分;提供市级行政部门颁发的研发技术证明材料得5分;提供其他研发技术证明材料得2分”。

  (2)“2021年广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分类管控及管理成效综合评估”(项目编号:FH2021-004,以下简称“202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成效评估”)招标文件《商务评分表》第2项“投标人荣誉”评分标准为:“投标人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的相关软件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人或投标人非独立法人性质区域分公司每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1分,满分8分”。

  3.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1)对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差别待遇。

  “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管理工作”的投标文件中《商务评分表》“投标人荣誉”评分标准:“投标人参加‘企业诚信兴商工作’并获得证书、或获得原‘诚信示范企业’证书的,连续10年或以上的得7分,连续6-9年的得4分,连续5年或以下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将投标人纳税信用等级证书作为评审因素。

  “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管理工作”的投标文件《商务评分表》中“投标人纳税”评分标准:“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被评为‘A级纳税人’称号的,按连续年份的长短由高至低排名,排名为第1-2名得7分,第3-4名得4分,第5-6名得1分,第7名及以后的得0.5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十九条的规定,实际经营期满3年才能评为A级纳税人,设置与企业年限有关的评审因素。

  (3)设置以企业规模作为评审因素。

  “今冬明春苗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评分表》第5项“苗圃生产能力”评分标准:“1、投标人拥有100 亩以上苗圃生产基地,得4分;投标人拥有50 亩以上、100 亩或以下的苗圃生产基地,得2分;投标人拥有50亩或以下苗圃生产基地的,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不得分”。

  上述1-3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情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二、评审因素设置未细化量化,对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横向对比。

  1. “202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成效评估”招标文件中《服务评审表》中评审项目第2项“项目实施方案”评分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且实施方案详细、科学合理,包括但不限于实现方法、技术路线、实施路径、实施策略、实施计划等;涉及到系统升级改造内容的,投标人需提供针对现有的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功能的详细功能设计方案。横向对比:优20分;良14分;中7分;差0分”。第3项“项目实施管理”评分标准:“管理措施得当,管理制度完善,科学合理可行,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和进度管控、质量管理、项目追踪、风险管理、实施团队管理、制度管理等,横向对比:优15分;良10分;中5分;差0分”。第4项“项目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评分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快速响应,实时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实时技术支持等,横向对比:优15分;良10分;中5分;差0分”。

  2. “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管理工作”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评分表》“投标人纳税”评分标准:“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被评为‘A级纳税人’称号的,按连续年份的长短由高至低排名,排名为第1-2名得7分,第3-4名得4分,第5-6名得1分,第7名及以后的得0.5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上述事项1、2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布置开展202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评价工作的通知》(穗财采〔2022〕47 号)、检查工作底稿、《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征求意见函》及复函等在案佐证。

  本机关于2023年3月1日通过邮政快递向你公司寄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违法事实、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并告知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对此,你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未作陈述申辩。

  根据你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和相关证据,按照《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第二条、第十四条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穗财规字〔2019〕1号)第九条规定,你公司的违法行为为轻微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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